第二章 Great Day(1 / 5)

揭棺起驾 狐夫 13848 字 2020-01-25

在亚米特兰有一句俚语。

叫做“敢跳摇摆舞?吃警官一斧!”

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还记得摇摆舞这种穷人的娱乐活动。

在亚米特兰,跳摇摆舞是罪过,要上鞭刑。

如果放到战争年代,比如现在征兵出战的紧张时期,亚米特兰境内会编出军人警察,为军民整顿风纪,保持战时意识形态的绝对纯净。

任何娱乐有关的——比如平民喜欢的摇摆舞、臼米节、麦酒会和春冬两祭。都会受到军人警察的盘查。

宪兵队会闯进平民的起居室,搜查与活动相关的证据,用斧头砍断罪犯的一根尾指,使他伤残,将伤残的罪犯以残废为理由,清出优质劳动力的群体。紧接着,将他列为劣质劳动力,押到集中营进行体力活动,比如为战争修筑铁路与防御工事。

要问这些平民犯了什么罪?

为什么跳舞也能成为罪名?

原因在之前就说过了。

亚米特兰是属于贵族老爷的国家。

在贵族阶级的利益面前,在少部分人眼里,这些贱民的娱乐活动是粗俗的,低贱而难登大雅之堂的。

而且整个西大陆上最简单的娱乐活动就是摇摆舞。

不论敌人、友人、工人、农民都会跳这种舞蹈。

它是另一种语言,列侬或米特兰人都会说的肢体语言,是另一种交流方式。

如果一个贱民有闲余的功夫去娱乐,那么代表这个贱民还不够忙碌,工作还不够多,剩余价值还未压榨干净,需要更狠厉的鞭子来抽打他。

有功夫酿酒跳舞祭祀天神,这已经是贵族眼中的“奢侈浪费”。

贱民的“奢侈浪费”,是贵族眼里的“盗窃”行为。

所以不难想象,在战争年代,在宪兵队眼中,连跳舞也会变成犯罪行为。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原谅我用这种叙事方式来向你阐述这个故事。

它的运镜可能复杂了些,需要调动一些脑细胞去理解,去思考。

但生命在于运动,大脑运动也算其中一环。

我想在这个信息和物质全靠推送的年代,你已经被各种栏目和广告喂得够饱了。

来到室外,来到心理舒适区之外。

来试试自己的能耐吧。

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

……

在亚米特兰的国都,漫山遍野盛开野樱花的地方。

它就叫樱花城。

在一间酒吧门前,贴着这么一张招牌。

——它就叫“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宪兵队的军官们招摇过市,牵着凶恶的警犬张扬地路过菜场集市,手中抱着抢来的酒肉和番茄。

和列侬的宪兵队差不多,在亚米特兰,这种军人警察手中握着特权。

他们能决定军人的风评与生死,更能决定一个普通人的人生该如何度过。

他们本来是清查和军容军纪的执法者,但手中握着重权,让他们利欲熏心。

他们是贵族的党羽,是爵爷的亲信,视人命如草芥的究极恶棍。

至于为什么要说“究极”。

因为我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词。

就和你看见的一样,在这个开化先进的国度首都,在街上满是电灯的文明之火,头顶不时有一两架木制飞机掠过低空,在做巡航试飞的年代。

这群军队里的渣滓爪牙带着斧头和爱犬,在大街上合法合理地抢劫。

如果有人来阻拦他们,那么这个人就是罪犯。

如果有人来辱骂他们,那么这个人得挨斧子。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