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只要信仰不倒,就不会被累倒(1 / 2)

季知意接过顾南枫递过来的书,看了一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一下罚款。在这个案子中,行为人也就是那个老板的小舅子,公然对受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殴打,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刑事责任。”

“再说那老板的遗腹子,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中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和婚生子女一样,依法享有继承权。而本案中那名助理所生的孩子已经被证实和被继承人存在亲子关系,所以他可以和那老板的婚生女同样享有继承权。”

季知意一遇到有关案件的事情就十分投入,浑身散发着精英律师的气场。

顾南枫眼神温和地看着旁边的人儿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不太懂的法律条文,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柔和。有没有一个人,她在你耳边滔滔不绝地讲着你平时觉得很乏味的事情,而你不仅不会感到厌恶烦躁,还会觉得她的声音比平常还要悦耳动听,让人沉迷其中,就好像怎么也听不够似的……

墙上的挂钟有规律地敲打着空气中的静谧,月色愈浓,月光悄悄地从厚密的窗帘探入,静静地落在沙发上是两个人身上。

顾南枫看着落在旁边人儿如星辰般耀眼夺目的眼眸中的点点月光,他忽然想起了中学时代在书上见到过的一句诗月色和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此情此景,虽无雪色,这句唯美的诗句在他心中却十分的贴切。而且她在他眼中比月色和雪色更甚绝色,她比月色明曜,比雪色温暖。

待季知意讲解完这个案例,顾南枫又问“这样的判决不是对那老板的妻子和女儿很不公平吗?”

“庭审判决的结果虽然对于那老板的妻子和女儿来说,并不是公平正义的,但对于那助理生下来的孩子而言,却是公平的。虽然他的妈妈是别人婚姻的破坏者,是人们唾弃的存在,是道德缺失的代名词,但他是无辜的,他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出生,也没有办法拒绝成为一个私生子,他也没有责任为父母犯的错买单。虽然那助理身为第三者没有继承遗产的资格,但是作为非婚生子,他也和婚生子女一样,依法拥有正当的遗产继承权利。身为出轨的产物,他是何其的无辜,即便作为以公平正义为信仰的律师,也没有权利因为他身为私生子的人生污点而否认他应有的合法权益。”

“当年在学校的时候刚接触这样的案例的时候,我也和你的想法一样,认为法律应该维护的是无错的一方,而不是有错的一方。可那时候的我却忘了,那小孩也是无错的,他并不应该因为父母的过错而丧失自己的权利。那时候太年轻气盛了,又嫉恶如仇,还跑去询问师兄,甚至质疑了法官的判决,而当时师兄给我的回答就是上面的话。”

“后来毕业了,接触到了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这样的案件,也就渐渐认识到师兄当时说的一点儿也没错。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案件纠纷,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藏着很多你根本意识不到的复杂真相。再这里,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而法律的公平正义是对于所有人的,并不会偏颇谁,所以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正义而言,而身为公平正义的代表,法律所要做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获得最大的正义,而不是一个人的绝对公平。”

“到了后来,接触到这样的案子越来越多,我就常常在想,如果多一个人在自己和别人的生活都无愧于心地活着,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坚守着公平正义的信仰,那么在那庄严肃穆的法庭中,就会少一个无辜的人因为相关人的过错而失去更加公平的判决,在充满道德伦理的社会中,也就会少一个无辜的人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