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操场(1 / 3)

杀人火并之事,可不是酒后吹嘘。外来流民想要在这片山林里安家落户,可没有好下场。与山民共同致富,不过是痴人说梦,不知有多少盗户想取而代之。高二郎要确立权威,而后独霸董家屯,顺我者昌,逆我者死。现在搜罗了四个武艺精湛小弟,张曲尺排行老四。

“八妹,看好家门。我们就在竹林后面的操场上,有事,敲锣!”

高二郎穿上了皮甲,背着长弓,跨着撒袋,手提着一把丈二钩镰枪。张曲尺已看过那两张图纸,觉得没一点难度,不消二个时辰就能做好,便没立刻回家。而是从高二郎卧室里,找了一个牛皮裹着木盾。两人全副武装,肩并肩走向操场。竹林后面的操场上,已看见三人身影。两人赶紧加快脚步,他们五个人,从小一块长大,每天都有各种奇思妙想。可现在高二郎强势逼人,夺了老大位子,而且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

西台山上有强盗窝,这股强盗已成世家大族,三代人皆是山大王,主营强项是绑票买卖,也做剪径贼买卖。董家屯属于这股强盗势力范围之内,强盗遵循兔子不吃窝边草原则,对董家屯山民盘剥甚微,但董家屯山民也要给强盗通风报信,做强盗的耳目。屯长董得势每月二次要到老鹰嘴下的山神庙,与强盗接头,送些山货、猎物。

卧榻之下岂容他人安睡!高二郎想要发家致富,第一个目标,就要解决这股强匪。否则,一切努力,都将化为灰烬。大人们还以为他们五人在闹着玩,没人会想到他们五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五个人就是一个拳头,虽不能组成一个十一人鸳鸯阵,可凭他的本事,五人战阵足以消灭这股强盗。

“立正!”

高二郎凶神恶煞,看向四名站成一排的兄弟。站在左手第一人是杨高雀,小名小鸟儿,比他大二岁,原本是这伙人中的老大。父母给高二郎订过一门娃娃亲,女娃名叫杨彩衣,就是杨高雀的妹妹。可惜青梅竹马的两人,不能比翼双飞。杨彩衣在八岁时,发了一场高烧,从此天地永相隔。高二郎每次看见杨高雀,都会想起杨彩衣,那种感觉,说不上是爱情,只能说,童年的记忆非常美好。

杨高雀身高六尺,虎背狼腰,宽脸大耳,嘴唇上已有厚厚的黑须,若不是右脸有块二指宽的胎记,可称得上年历上威风凛凛的武将。

杨高雀穿着皮甲,手握一把大枪,背着一张明朝边军最强复合弓。这张复合弓是杨家传家宝,为一石五斗强弓。

复合弓使用铁胎和牛角制成,桑榆木做稍,牛角和坚木做弓弣。弓弦的筋、胶、漆和缠丝加在一起大概有十钱。本来在董家屯里,杨高雀射术排在第一,那张复合弓是他最大的本钱。可当高二郎制作了一张与他身高一样齐的长弓,杨高雀只能甘拜下风,被迫让贤,成了猛虎队的老二。高二郎冬季出境打猎,一共走了三次,来回二十天左右,休养十天,再去蒙古草原打猎。第二次是与杨高雀搭档。此行之后,杨高雀彻底服了高二郎,现在他爹的话,根本不听。他是要干大事的人,杀人不过是头点地。

“稍息!”高二郎看向右首第一人,“铁蛋,交给你的任务,完成了吗?”

“完成了!放心吧二郎。我已经试过了,飞檐走壁,如履平地。”

吴高温取来了一只铁家伙,只见铁家伙有三个铁爪,还带着铁钩,铁柄上系着一根粗大的缆绳,分明是夜行者惯使的飞爪。

“二郎,你准备哪里发财啊?”

吴高温做出这种东西,当然知道高二郎没安好心。吴高温与高二郎同龄人,两人生日差三天,小名铁蛋,在猛虎队里,排行老五。他家是匠户出身,二狗子高二,小张木匠张曲尺家一样,皆是杨高雀他爹——杨世番,想当年,邀请进山安家落户的。董家屯需要瓦匠、铁匠、木匠、石匠。在董家屯,杨高雀是标准的盗户,祖上有血债。其他四人